1、勒索: 通过威胁删除数据是“黑客”常用的一种敛财方式,像此次的“勒索病毒”,即加密电脑中的数据,在支付赎金后解锁。 通过攻击勒索钱财,是“黑客”惯用的形式。
2、窃取个人信息: 窃取个人信息进行非法买卖,是“黑客”敛财的另一种手段。经过调查发现,黑客可以很容易的获取个人信息,包括QQ密码,能将这些信息卖钱。另外,付200元就可以教给他人窃取网站数据。
3、“黑”进金融公司提现: 还有一个重要的方式就是攻陷P2P等金融公司的系统,从中“提现”。 2013年,淮安市就有P2P网贷公司被“黑客”攻击,雇佣“黑客”的人了诈骗400万元。据报道,犯罪嫌疑人在网上发帖,招募“黑客”破解P2P贷款平台的漏洞,非法侵入公司后台,改掉原来的信息,以虚假客户资料替代真实客户资料后,申请提现获利